常熟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职〔2025〕15号
关于开展常熟市“社区夜课堂”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系列决策部署,促进教育消费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生活技能,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社区教育促消费工作的提示函》(苏教语继函〔2025〕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常熟市“社区夜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区夜课堂”活动旨在利用社区居民的业余时间,为居民提供一个学习知识、交流互动、提升自我的平台。通过开展各类实用、有趣的课程,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氛围。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活动,直接或间接提增教育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二、组织实施
1.实施主体
活动由各板块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前期调研、组织协调、运行管理和宣传工作。建议与板块工会、团委、妇联、文化等部门以及村(社区)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活动实施。
2.活动时间
2025年7月-10月。具体时间由各社区教育中心自行安排。
3.参与对象
60周岁以下的市民。如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课程,学员须家长陪同。
4.课程设置
各社区教育中心自主开设至少1门系列课程。课程内容应紧贴市民喜好和需求,提升居民人文素养和生活技能,如烹饪西点、咖啡茶艺、绿植养殖、养生保健、体育健身、手工艺制作、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美妆造型等。
三、保障措施
1.场地设施
充分整合辖区内的学校教室、文化场馆、社区活动室等场地设施作为夜课堂的教学场所。鼓励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共享场地资源,在非工作时间将闲置场地提供夜课堂使用。教学场地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如桌椅、投影仪、电脑等,满足正常教学需求。
2.经费保障
“社区夜课堂”活动建议采用低收费或公益免费的模式,常熟市教育局下达专用经费对开展夜课堂活动的单位进行补助,每个单位补助0.5万元,经费用于教学耗材购置、师资劳务等方面的支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夜课堂建设,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四、工作要求
1.立足需求,注重实效。各社区教育中心开展需求调研,了解居民对夜课堂的课程需求、学习时间等方面的建议。制定本辖区夜课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夜校课堂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情况,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及时报道夜校课堂的办学成果和学员的学习收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电子档(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报常熟市教育局职社科,联系人:潘勇平,电话:52781079,电子邮箱:10043186@qq.com。
附件: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
常熟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一、基本信息 |
夜课堂名称 | |
地址 | |
实施单位 | (社区教育中心+合作单位)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二、课程信息 |
课程名称 | 开课时间 | 上课时间 | 授课老师 | 人数 | 费用(人/期) | 课次(注明节数) |
例:插画艺术 | 7月10日-9月1日 | 周三19:00-20:30 | 张晓华 | 30 | 200 | 10(20节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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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地情况 |
场地类型:(如社区活动中心、闲置学校教室等) 场地面积: 平方米 可容纳人数: 人 场地设施配备:[列出主要设施,如桌椅、投影仪、音响设备、健身器材(针对健身课程场地)等] |
四、师资情况 |
授课教师简介 |
五、合作与支持 |
与其他部门、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如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企业、公益组织等)的合作意向与提供的支持帮助 |
六、招生计划 |
1.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最小年龄 - 最大年龄) 面向群体:[本镇居民、特定人群(如少年儿童、亲子家庭、家庭主妇、下岗职工等)] 2.举办____期,每期_____人 3.招生宣传 线上宣传:(列出计划使用的线上平台,如社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及宣传内容和方式) 线下宣传:(如社区公告栏张贴海报、发放传单、招生说明会等宣传活动的计划) |
七、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 |
1. 经费预算:(师资薪酬、教材与教具、宣传推广、办公耗材等) 2. 经费来源:(学员学费、专项补助、社会资助等) |
所在街道(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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