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熟市“社区夜课堂”活动的通知
来源:社区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10

常熟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职〔202515

 

 

关于开展常熟市“社区夜课堂”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系列决策部署,促进教育消费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市民人文素养和生活技能,丰富市民夜间文化生活,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社区教育促消费工作的提示函》(苏教语继函〔2025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常熟市“社区夜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社区夜课堂”活动旨在利用社区居民的业余时间,为居民提供一个学习知识、交流互动、提升自我的平台。通过开展各类实用、有趣的课程,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氛围。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活动,直接或间接提增教育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二、组织实施

1.实施主体

活动由各板块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前期调研、组织协调、运行管理和宣传工作。建议与板块工会、团委、妇联、文化等部门以及村(社区)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活动实施。

2.活动时间

20257-10月。具体时间由各社区教育中心自行安排。

3.参与对象

60周岁以下的市民。如开设面向未成年人的课程,学员须家长陪同。

4.课程设置

各社区教育中心自主开设至少1门系列课程。课程内容应紧贴市民喜好和需求,提升居民人文素养和生活技能,如烹饪西点、咖啡茶艺、绿植养殖、养生保健、体育健身、手工艺制作、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美妆造型等。

三、保障措施

1.场地设施

充分整合辖区内的学校教室、文化场馆、社区活动室等场地设施作为夜课堂的教学场所。鼓励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共享场地资源,在非工作时间将闲置场地提供夜课堂使用。教学场地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如桌椅、投影仪、电脑等,满足正常教学需求。

2.经费保障

“社区夜课堂”活动建议采用低收费或公益免费的模式,常熟市教育局下达专用经费对开展夜课堂活动的单位进行补助,每个单位补助0.5万元,经费用于教学耗材购置、师资劳务等方面的支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夜课堂建设,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四、工作要求

1.立足需求,注重实效。各社区教育中心开展需求调研,了解居民对夜课堂的课程需求、学习时间等方面的建议。制定本辖区夜课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2.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夜校课堂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情况,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要及时报道夜校课堂的办学成果和学员的学习收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单位于730日前将《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电子档(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报常熟市教育局职社科,联系人:潘勇平,电话:52781079,电子邮箱:10043186@qq.com

 

附件: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

 

 

           常熟市教育局

     20257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常熟市“社区夜课堂”信息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一、基本信息

夜课堂名称

 

地址

 

实施单位

(社区教育中心+合作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课程信息

课程名称

开课时间

上课时间

授课老师

人数

费用(人/期)

课次(注明节数)

:插画艺术

710-91

周三19:00-20:30

张晓华

30

200

1020节课)

 

 

 

 

 

 

 

 

 

 

 

 

 

 

三、场地情况

场地类型:(如社区活动中心、闲置学校教室等)

场地面积:   平方米

可容纳人数: 

场地设施配备:[列出主要设施,如桌椅、投影仪、音响设备、健身器材(针对健身课程场地)等]

四、师资情况

授课教师简介

五、合作与支持

与其他部门、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如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企业、公益组织等)的合作意向与提供的支持帮助

六、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最小年龄 - 最大年龄)

面向群体:[本镇居民、特定人群(如少年儿童、亲子家庭、家庭主妇、下岗职工等)]

2.举办____期,每期_____

3.招生宣传

线上宣传:(列出计划使用的线上平台,如社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及宣传内容和方式)

线下宣传:(如社区公告栏张贴海报、发放传单、招生说明会等宣传活动的计划)

七、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

1.  经费预算:(师资薪酬、教材与教具、宣传推广、办公耗材等)

 

 

2.  经费来源:(学员学费、专项补助、社会资助等

所在街道(镇)

意见

 

 

 

 

 

                          (盖章)

 

                                  

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