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职教中心师生疫情期间病假复课(工)指南
1、全体师生在家出现相关症状或者晨、午、晚检出现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就医。
2、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咳嗽、头痛、咽痛、呼吸困难等)的师生,症状消失后必须在家继续休息2天方可复课(工)。
(1)如果去医院就诊的,非传染病患者返校时必须提供医院就诊病历,学校医务室查验病历,留存复印件,复查体温正常后后方可复课(工);传染病患者返校时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复课(工)证明(粉红色),经医务室查验后方可复课(工)。
(2)如果没去医院就诊的,返校时必须经医务室复查体温正常,开具证明后方可复课(工)。
3、因腹痛、腹泻等胃肠道感染症状缺课的师生,症状消失后必须在家继续休息3天方可复课(工)。
(1)如果去医院就诊的,返校时必须提供医院就诊病历,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病历,留存复印件,复查体温正常后后方可复课(工)。
(2)如果没去医院就诊的,返校时必须经医务室复查体温正常,开具证明后后方可复课(工)。
4、扭伤等其他症状,康复后可直接复课(工)。
5、新冠肺炎按照疫情要求处置。
江苏省常熟职教中心医务室
2020.4.15
学校常见传染病停/复课时间建议
疾病种类 | 病名 | 传染期 | 隔离复课建议 | 整班停课标准 |
呼吸道传染病 | 流行性感冒 | 成人病后3-5天,幼儿可达7天 | 体温恢复正常后2天,建议流感样症状消失 |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整班停课观察4天:(1)该班级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5 例及以上;(2)该班级现症流感样病例达30%及以上;(3)一周内发生2 例及以上实验室确诊流感住院或死亡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 |
★水痘 | 出疹前5天(一般1-2天)至所有水疱结痂期间 | 至全部水疱干燥结痂为止,或不少于发病后1周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10例及以上病例,应整班停课21天;一周内出现5-9例病例,建议整班停课14天 |
★结核病 | 痰中检测出结核杆菌阳性者 | 遵结核病收治医院的医嘱 | 经评估后确定 |
★猩红热 | 发病前24h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至皮肤脱屑阶段则无传染性 | 至咽拭子培养3次阴性,且无化脓性并发症出现(自有效抗生素治疗之日起不少于7天)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应整班停课7天 |
★麻疹 | 发病前2天至出疹后5天内 | 隔离至出疹后5天,伴呼吸道并发症延长至疹后10天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应整班停课,时间不少于21天 |
★风疹 | 皮疹出现前1周和出现后4天 | 隔离至出疹后5天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5例及以上病例,应整班停课,时间不少于21天 |
★流行性腮腺炎 | 腮腺肿大前7天至肿大后9天 | 隔离至腮肿完全消退为止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3例及以上病例,应整班停课,时间不少于14天 |
★新冠肺炎 | 新冠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为传染源 | 间隔24h核酸检测阴性,专家组评估等 | 经评估后确定 |
肠道传染病
| 诺如病毒胃肠炎 | 潜伏期即可排出诺如病毒,排毒高峰在发病后2-5天 | 症状消失后3天;食品从业人员症状消失后3天且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 1周内,同一班级的病例达到班级总人数的10%,需整班停课观察3天 |
★手足口病 | 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 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 出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 |
疱疹性咽颊炎 | 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 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 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5例及以上病例,需整班停课观察10天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 起病后至少4天 | 隔离期限一般为7天,至症状消失为止 | 1周内,同一班级的病例达到班级总人数的10%,需整班停课观察7天 |
备注:打★的传染病需要复课证明方可复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