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来源: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9-10-15   浏览次数:15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具有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

一、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按要求制定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和措施,及时解决社区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及组织实施全市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

3.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实施社区教育;指导各街道和各部门开展社区教育。

4.强化各部门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参与力度,组织有关部门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社区教育工作,表彰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从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入手,制定学习型党政机关、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评定条件和方案,推动全员性、全面性、全程性社区教育的发展。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规划、计划等工作;筹备会议、起草文件、总结交流、督导评比、表彰先进、制度建设;负责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与推进的日常工作。

2.组织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按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落实社区党建工作。

3.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构建学习型城市的舆论氛围;把社区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考核体系;指导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学习型组织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关注终身教育发展状况,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工作。

5.政法委、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依法治理中、普法宣教工作和公共安全防护宣传与培训;负责全市协调群防群治、社区矫正、违法青少年帮教等工作;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

6.教育局:负责不断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督促检查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发展情况,协同推进早期教育和老年教育,依法规范文化教育培训行为。

7.财政局:负责为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工作。

8.民政局:负责全市各类民办非企组织的指导、评比、考核等工作;做好文化、休闲、保健型老年社区教育培训服务。

9.司法局: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为社区居民的法律援助工作。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就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职工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负责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在常高校在校生的创业培训,负责外来劳动力岗前培训和新市民教育培训;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负责转复军人岗前培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

11.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性技术和农业生产经营培训,指导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积极开展农科教示范基地建设与辐射。

12.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培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现代管理培训,推进企业干部、员工参与继续教育与培训,督促企业做好职工教育经费保障等。

13.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抓好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制定并落实社区公益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制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推进社区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弘扬社区文化等;负责阅读节、全民读书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负责开展研学活动;协助开展游学项目、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协助开展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宣传、组织工作。

14.科技局、科协: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科技教育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制度。

15.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医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教育培训工作等。

16.市场监管局:负责许可范围内涉及教育的相关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以及职责范围内相关市场的监管,配合规范社会教育培训行为,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好面向社区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消费者的依法维权宣传教育。

17.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工作。

18.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救灾避险等宣传教育工作。

19.总工会:负责社区居民的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指导、督促企业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20.妇联:负责指导社区妇女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活动,做好“亲子活动”等妇女儿童教育工作;配合宣传部开展“学习型家庭”的评选工作;配合人社局开展下岗、失业、失地女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妇女维权工作。

21.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团员青年的世界观、人生观、荣辱观和社会公告、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青年志愿者行动;配合宣传部开展“学习型组织与个人”的评选工作。

22.红十字会:负责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观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23.老干部局:协同推进老年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培训及相关统计汇总工作。

24.关工委:负责动员和组织老干部、老学者、老专家、老劳模等老同志,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利用各方资源和力量,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法制和科学技术教育。

25.残联:负责建设、整合残疾人教育培训场所,开展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

26.各镇、街道:建立党政领导牵头的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把社区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二次以上的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及标准,建设好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市民学校并加强领导和考核;按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一点五的要求,逐步配齐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专职教师,社区教育志愿者人数占辖区常住人口百分之五以上;建立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按常住人口测算,人均社区教育经费不低于4元;按照省级建设标准,继续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积极发挥其龙头作用;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学习型组织评比,进一步推动学习型乡镇建设;组织各部门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开展终身教育,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