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得到落实
来源: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16

3.2.7 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得到落实

1)社区教育职工培训相关文件

2)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表

3)部分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计划表及相关课程、通知

 大陆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通知

 (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列》规定,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委会研究,决定举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原虹桥区企业法人、分管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及从事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及原虹桥区、琴湖区新培训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9323800—1100  

三、培训地点:  琴川街道梦兰厅(金山路9号原虞山镇镇政府)

四、联系电话52893949

五、规定要求

 初次培训的人员随带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费300元;已培训人员随带一寸照片1,复审费150元,并带好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和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名称、税号、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和账户;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技员等每两年必须参加学习培训,考核合格核发安全资格证书及年审注册。拒不参加培训即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责任自负。

 请各单位参训人员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二O一九年三月七日

回 执

单位名称:                   地址:

 姓   


性别

文化程度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否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