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 常熟市社区文明建设近三年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情况
常熟,简称虞,因“土壤膏沃,岁无水旱之灾”得名“常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熟地处江南水乡,素有“江南福地”的美誉,是吴文化发祥地之一。
常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生态市、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
2017年,常熟首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国旅游示范县”称号、国土资源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苏州市2017“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
(1) 2017年11月,常熟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 2017年,常熟市获得“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
(3)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
(4)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5) 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公告。
4.3.6.1 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pdf
4.3.6.2 苏州市2017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pdf
4.3.6.3 国土资源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