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苏州常熟学习在线”评优奖励办法
来源:社区学院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次数:13

6.“苏州常熟学习在线”评优奖励办法

1)“常熟学习在线”通讯报道评优奖励办法

 “常熟学习在线”通讯报道评优奖励办法

(试行)

 “苏州.常熟学习在线”是“江苏学习在线”的联盟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教育通讯报道工作和“江苏学习在线”推广应用工作,调动全市社会教育工作者做好本市社会教育通讯报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通讯报道工作、“常熟学习在线”在全市社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更有成效地为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时段和内容

评优时段为上年的121日至本年的1130日;内容为反映本市社会教育的新闻报道、社区活动、社会教育理论研究等。

二、评优依据

投稿的主要媒体为“江苏学习在线”、“常熟学习在线”、常熟市级社区教育报刊杂志等网站或报刊。评优的依据为在上述网站和报刊杂志录用的通讯报道、有关社会教育论文和经验总结等。

三、评比办法

稿件被“常熟学习在线”综合服务平台资讯板块和常熟市级社区教育报刊杂志等网站或报刊录用,计5分;稿件被“江苏学习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新闻焦点”、“理论研究”、“政策导航”栏目发布,计10分。

四、评优条件

   “常熟学习在线”社会教育通讯报道先进集体与优秀通讯员评优条件。

1.“常熟学习在线”社会教育通讯报道先进集体参评起点,全镇各通讯员年度个人总分之和达100分。

2.常熟学习在线”社会教育优秀通讯员参评起点,年度总分达60分。

3.对评为“江苏学习在线”“十佳资讯”、 “十佳通讯员”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奖励办法

评优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对获得常熟市优秀通讯员的颁发证书和奖金。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常熟学习在线”学员在线学习奖励办法

 “常熟学习在线”学员在线学习奖励办法

(试行)

 “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主办、江苏开放大学承建,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集课程学习、政策发布、网站导航、理论研究、社会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苏州.常熟学习在线”是其联盟单位。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关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为鼓励本市市民积极参与‘在线学习’,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在终身学习和社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常熟学习在线”学员奖励办法。

一、评优时段、对象和内容

评优时段为上年的121日至本年的1130日;对象为全市所有市民;内容为 “江苏学习在线”网上课程自主学习。

二、评优依据

根据学员在“江苏在线学习”网上课程自主学习学分。

三、评比办法

1.“常熟学习在线”学习之星必须是在“江苏学习在线”或“苏州.常熟学习在线”注册的实名用户,实名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基本信息填报正确无误。

2.常熟学习在线”评选的学习之星以注册学员获得“江苏学习在线”和“常熟学习在线”网上课程自主学习所得学分之和进行评比奖励。

四、评优条件

 “在线学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条件

1. 先进集体条件

1)全镇年度实名注册新增数达100人,且达50学分以上者不少于50人;

2)全镇新、老学员年度新增学分累计达1万分。

3)全镇“江苏学习在线”“学习之星”数达5个。

符合以上3个条件之一,就可以评为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评优条件

1)只要被评为“江苏学习在线”“学习之星”的学员就可参评先进个人。

2)年度新增学分达300分的学员,可参评“在线学习”先进个人。

3)评为省“十佳学习之星”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奖励办法

评优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对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常熟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